关于开展2021年第二季度安全检查的补充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相关要求,结合我所近期安全工作实际情况,请各部门立即开展安全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自查时间:6月7-11日;

2.检查部位:实验室、办公室和库房等;

3.各部门要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用电和用气安全、电加热设备等,尤其加强对老旧实验设备和仪器的检查;

4.各部门于6月11日下班前将签字后的《安全自查表》(详见附件)反馈至综合管理处;

5.综合管理处将组织对各部门自查情况的复查。

联系人:刘忠晔

联系电话:84379891

电子邮箱:liuzhongye@dicp.ac.cn

 安全自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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