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行政秘书:
2021年上半年房屋占用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已核算完毕,现将各部门缴费明细公示,请认真核对数据。
房屋占用费(不含长兴岛园区)、门卡费、项目聘用人员餐补:联系人,林海涛;联系电话,89202。
水电费(不含长兴岛园区):联系人,董晓阳;联系电话,89850。
电话费:联系人,程显达;联系电话,89331。
长兴岛园区费用:联系人,刘斌;联系电话,85760855。
此次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公示期:5月24日至31日,缴费期:6月1日至6月18日。
如对缴费明细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及时与综合管理处相关人员联系,如无异议,请于缴费期内到财务资产处领取公共费用明细单,并及时填写网上报销单,到财务资产处办理缴费。
财务资产处联系人:刘婵婵;联系电话,89207。
2021年上半年公共费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