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通知

各研究室(部):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工作参照《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申报项目主要包括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等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等。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

  优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学博士来华(回国)在国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021年度计划资助500人。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资助每人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博士后设站单位配套资助每人每年1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世界排名前30名的高校(申报系统中已列出)的留学回国和外籍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进行直接资助,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先到先得、直接资助”的遴选方式,本年度计划资助150人(其中留学回国人员100人、外籍人员50人),资助名额用完即止。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 周岁,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须为近3 年内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的外籍博士或中国籍留学博士。

  3.申请人博士毕业学校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或者其博士学位所属学科世界排名前100名(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 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 World Report 为参考)。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申请人,条件可放宽至博士毕业学校为本国排名前3名的高校。根据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合作框架,在德国获得博士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外籍博士,如获得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正式推荐可申请本项目,不受学校或专业排名限制(联系方式: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驻北京办事处,何宏博士,010-65907866, hehong@helmholtz.cn)。

  4.申请人自主联系国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并获得博士后设站单位正式推荐。

  5.申请人能够保证在华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不少于20个月。

  6.申请人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7.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中文(或英文)听、说、读、写能力。

  8.国内在职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申请人受本项目资助期间须全职在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9.申请人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10.符合上述1-9款条件,在每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前,新近进站,且未满6个月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亦可申请本项目。

  (二)申报时间:2月1日至9月30日。请在站博士后于4月13日或9月28日前完成在线申报(※申请书一经研究所初审通过无法撤回修改,请申请人确保申请书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面向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派出人

  员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12个月,在派出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时间须不少于6个月,在站时间累计不少于24个月,最长不超过6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派出单位根据派出人员在国内实际工作时间和工作量给予相应配套资助。

  2021年计划资助100人。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申报时间2月1日至4月15日。

  三、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面向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2021年度计划资助10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

  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申报时间2月1日至10月31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分6月30日、10月31日两批次受理申报。

  四、香江学者计划

  面向内地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选派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

  2021年度计划资助52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36万元港币。

  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申报时间2月1日至4月15日。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面向内地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选派到澳门指定的培养单位,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021年度计划资助25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澳门元和30万元人民币。

  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申报时间2月1日至4月15日。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面向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毕业3年以内)、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选派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

  2021年度计划资助40人。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

  申报条件见《申报指南》,申报时间3月1日至4月30日。

  请研究室(部)在站博士后、应届博士毕业生、青年博士科研人员仔细阅读《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严格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过程中不明事宜,随时咨询人事处负责老师。

  联系人:人事处 刘畅

  联系电话:84379103

  电子邮箱:liuchang@dicp.ac.cn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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