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所拟推荐“大连市三八红旗集体”的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3 | 供稿部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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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选大连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大妇发〔2021〕1号)文件要求,经所党委同意,现拟推荐大连化物所妇委会为“大连市三八红旗集体”。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3月2日至3月8日
联系人:胡娟
联系电话:0411-84379636
电子邮箱:hjuan@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