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者需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请仔细阅读以下附件;
3. 请于4月16日前,将相关表格及电子版按要求提交;
4. 本次申请导师材料将上报我所2021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 我所二级学科设置如下,请申请者在以下专业中选择申报专业。
理学专业: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
联系人:吕洪涛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703室
联系电话:84379342
电子邮箱:lvhongtao@dicp.ac.cn
附件1.注意事项
附件2.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doc
附件3.导师资格申请表-报纸版及电子版.docx
附件4.导师简介样式——报纸版及电子版.doc
附件5.新增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报电子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