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事宜的通知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和《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申请者需要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请仔细阅读以下附件;

  3. 请于4月16日前,将相关表格及电子版按要求提交;

  4. 本次申请导师材料将上报我所2021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5. 我所二级学科设置如下,请申请者在以下专业中选择申报专业。

  理学专业:光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

  工学专业: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

  联系人:吕洪涛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703室

  联系电话:84379342

  电子邮箱:lvhongtao@dicp.ac.cn

  

  附件1.注意事项

  附件2.大连化物所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细则.doc 

  附件3.导师资格申请表-报纸版及电子版.docx 

  附件4.导师简介样式——报纸版及电子版.doc 

  附件5.新增硕士生导师信息统计表——报电子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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