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在学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2-21 | 供稿部门: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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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按照以往的规定办理,改为每单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办理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改变时间则另行通知。
具体报销时间如下:
2010年1月13日、3月17日、5月12日、7月14日、9月15日、11月17日。
报销需要携带医疗证、卫生所开具的转诊单或急诊病历。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邮编:116023电话:+86-411-84379198 传真:+86-411-84691570邮件:xxgk@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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