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23 | 供稿部门:卫生所
发布时间:2010-11-23 | 供稿部门:卫生所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2011年研究生医药费报销时间按照以往的规定,定在每单月第三周的星期三办理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改变时间则另行通知。
具体报销时间如下:
2011年1月19日、3月16日、5月18、7月13日、9月14、11月16日。
报销时请携带医疗证、卫生所开具的转诊单或急诊病历。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邮编:116023电话:+86-411-84379198 传真:+86-411-84691570邮件:xxgk@dicp.ac.cn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