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度国家自然基金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2-16 | 供稿部门: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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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人:
请各位申请人在完成国家自然基金申请书后,按照基金申请书自查清单进行自查。并于3月10日前上交纸质申请书(1份)和自查清单(经本人签字确认)到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申请书(仅word文件即可,不要发送压缩文件包)。
附件: 《申请书自查清单》
联系人:刘卫锋
电话:9197
Email:liuwf@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