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国家重点节能技术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引导企业采用先进的节能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十二五”期间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拟于近期开展《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五批)》的编制工作。现将组织筛选、推荐重点节能技术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推荐技术范围

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机械、纺织等工业行业,交通运输、建筑、农业、民用及商用等领域的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已公布或全行业普及率在8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之内。

(二)、推荐技术要求

推荐技术要求先进适用,能够反映节能技术最新进展;节能潜力大,预期可获得明显的节能效果;应用范围广,在全行业应用前景广阔。

二、上报要求

请按照要求仔细填写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详见附件),于2012年3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联系人:杨伟伟

联系电话:84379752
  邮箱:yangweiwei@dicp.ac.cn

附件下载:重点节能技术推荐表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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