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落实中国科学院和湖北省人民政府签订的共建中国科学院湖北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协议,面向湖北省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需求,促进中科院同湖北省的科技合作,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中科院科技成果在湖北的转移转化,2011年和2012年武汉分院先后启动了省院合作专项,一批合作项目取得了良好成效。为启动新一批省院合作专项做好准备工作,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征集中国科学院与湖北省2013年度省院合作专项储备项目信息。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支持中科院的科技成果在湖北省的转移转化,主要支持以企业需求牵引、产品为导向的定向研发。
二、按照目标明确、突出重点的原则,专项主要重点支持光机电、生物技术、先进制造和新材料等领域。
三、专项项目一般以湖北省企业为主与中科院科研机构联合申报,双方具备良好的合作基础。
四、项目成果转化、产业化的实施地须在湖北省内,特别是在东湖高新区内。项目管理依据《湖北省中国科学院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五、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省院合作专项资金”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武汉市人民政府、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联合设立,并在其行政区域内重点支持。
七、储备项目信息上报时间:我所统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4日。请申报人员将储备项目信息表电子版发至yangweiwei@dicp.ac.cn。
所内联系人:杨伟伟
联系电话:84379752
附件:2012年度湖北省中科院科技合作专项储备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