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在站博士后:
根据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的最新要求,今后凡预计不能按期出站(2年期限)的博士后,必须在期满前由设站单位向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提交《辽宁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文件,经审批同意并加盖公章返还各设站单位后方可延期1—2年,否则逾期不予办理出站手续。
为了不影响在站博士后办理出站手续,人事处近期集中受理一次《延期出站申请表》申报工作,请未按期出站及拟延期的博士后,填写《辽宁省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及证明材料递交人事处。
今后博士后申请延期时,将以此表为准,原我所《博士后延期出站申请表》不再使用。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84379235 电子信箱:yuhao@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