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17 | 供稿部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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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辽宁省实施“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辽组通字[2008]48号),省委组织部人才处决定从2013年12月起,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如有意申报请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准备材料,查阅《关于组织实施第二批“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凡2010年以来到我所工作或有回所工作意向的海外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不超过55周岁,有5年以上在国外大型企业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关键岗位从事研发和管理工作的经历,并拥有高级职称或国际公认的执业资格均可申报。申请人请填写《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申报书(创新类)》和《辽宁省“十百千高端人才引进工程”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于12月24日前将申报书、附件材料、推荐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式4份交至人事处,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uangqiang@dicp.ac.cn。
联系人:黄强
E-mail:huangqiang@dicp.ac.cn
联系电话:8437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