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与结题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

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和结题报告都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完成。

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进展报告并于2013年1月8日前提交到依托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于2013年2月6日前提交到依托单位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报告2份,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结题报告一并提交。

填写结题报告的项目负责人请注意:

1、在将结题报告提交单位审核之前,经费决算部分必须先通过财务处审核。由于国家对经费是否按预算使用的监管越来越严,为保证个人和全所基金项目结题工作按照节点进行,请项目负责人将经费使用情况审核与撰写科研进展同时进行,分头完成。

2、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成果在线”方式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3、结题之后,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将公布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撰写结题报告时请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科技处和财务处。

联系人:科技处 刘卫锋  9197

    财务处 桂 军  9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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