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为加强我所人才队伍建设,为全所职工发展搭建平台,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及《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现将2013年度岗位聘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一)研究室(部)岗位设置

  分别设置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岗位。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设置研究员、项目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岗位。

  工程技术系列设置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岗位。

  实验技术系列设置高级实验师、实验师、助理实验师、实验员岗位。

  工程技术系列人员须书面确定是属于科技岗位还是支撑岗位。

  (二)管理及支撑部门岗位设置

  分别设置职员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

  职员岗位设置四~九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正高级(研究员、正高级工程师等)、副高级(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中级(助理研究员、工程师等)、初级(研究实习员、助理工程师等)岗位。

  (三)辅助岗位设置

  辅助岗位设置七~十级职员岗位。

  未达到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职员岗位的人员只能竞聘职员岗位,现任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者可竞聘八级职员岗位,其他未达到七级职员岗位者可按任职条件和年限竞聘相应级别职员岗位。

  (四)岗位设置数量

  本次设置岗位数量如下: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20个;

  项目研究员10个;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60个;

  六级职员岗位设置3个。

  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不规定岗位设置数量。

  二、岗位任职条件

  1、自然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职员等系列各岗位基本任职条件应符合我所的有关规定,详见附表1。

  2、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为研究组组长、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人及任职2年以上的项目骨干。

  其中对引进的特别优秀的人才或做出重大创新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要求,具体为:年龄在40岁(含)以下,博士毕业满5年,且被聘用为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3年或连续在海外从事科研工作满3年的,可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对于任职年限、学历/学位、工作业绩和能力符合基本任职条件,业绩特别突出的副高级非骨干人员,经包括所在研究组组长、研究室(部)主任在内的3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推荐,可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自2013年起,连续申请2次,未被聘用为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自动停止一次申请资格。

  3、对于任职年限达到要求,但学历/学位不满足要求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研究组组长、部门负责人书面推荐,可以竞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1)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2)近5年2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

  (3)特殊情况由所领导班子讨论决定。

  4、竞聘会计、审计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者,须参加国家或地方统一组织的考试或评审,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方可竞聘。

  三、关于在岗和任职时间的基本原则

  1、2013年5月在岗的职工,可以根据所从事工作性质竞聘相应岗位。

  2、竞聘人员的现岗位任职年限计算至2013年6月30日。

  四、关于工人竞聘专业技术或职员岗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的通知》)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精神,在符合任职条件的前提下,对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上工作并取得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者,可竞聘专业技术或职员岗位。

  五、关于从科技或支撑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竞聘职员岗位

  从科技或支撑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备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的可选择竞聘职员岗位,具体为:

  1、竞聘八级职员岗位的,须在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3年。

  2、竞聘七级职员岗位的,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2年。

  3、竞聘六级职员岗位的,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4年。

  从科技或支撑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竞聘职员岗位须提出书面申请,而且被聘用到相应的职员岗位上后,在管理或支撑部门工作期间,不再竞聘专业技术岗位。

  六、岗位聘用委员会及其职责

  我所分别成立科技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管理及支撑岗位聘用委员会。

  1、研究所科技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评审正高级岗位的聘用人选;根据各学科片岗位聘用委员会和管理及支撑岗位聘用委员会的推荐,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

  2、各学科片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范围为各学科片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组长,总数不少于7人,主任由所在片的研究室(部)主任共同担任。负责评审推荐副高级岗位的聘用人选。

  各片划分如下:

  第一片:1室、18室、DNL20

  第二片:2室、DNL06、DNL17、DNL19

  第三片:5室、11室、DNL16、DNL21

  第四片:7室、15室、DNL03

  第五片:DNL08、DNL09、DNL12

  3、各研究室(部)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范围为项目骨干以上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主任由研究室(部)主任担任。负责评审中级(含)以下岗位的聘用人选。

  4、管理及支撑部门岗位聘用委员会,由所领导、所长助理、研究室(部)主任、管理及支撑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组成。负责评审推荐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评审职员岗位及中级(含)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人选。

  5、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先期采取分片书面评审的方式。每个书面评审专家组由11人组成,首先由本研究室(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本研究室(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足的,从本片其它研究室(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选取,学术委员会委员优先。

  6、各学科片副高级岗位评审统一组织,推荐人选按研究室(部)独立排序。

  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各系列申请人员统一评审,统一排序。

  7、各研究室(部)岗位聘用委员会秘书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党支部书记申请竞聘的,由支会主席或党支部委员担任。

  七、日程安排

  5月24日前,各研究室(部)将岗位聘用委员会秘书名单报人事处。

  5月29日前,竞聘者个人提出申请,过期不候。研究室(部)申请竞聘人员的竞聘表报送给本研究室(部)此次岗位聘用委员会秘书。

  5月31日前,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将汇总后的竞聘表报送给人事处。

  6月19日前,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分别组织评审。

  各研究室(部)评审时间请提前告知人事处,人事处工作人员将参加各研究室(部)的评审。评审票由人事处统一制作。

  八、纪律要求

  研究所将成立监督小组,对评聘程序和过程进行监督。

  所有申请人、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评聘纪律规定》。

  九、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4379012, 84379882

  电子信箱:zhankp@dicp.ac.cn

  联 系 人:詹科萍 毛志远   

  附表:

  1.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岗位设置、岗位等级及任职条件

  2.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岗位竞聘表

  3.工程技术人员岗位类别确认单

  4. 职员岗位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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