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ARP出差申请及审批系统应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31 | 供稿部门:图书档案信息中心、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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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所新出台的《大连化物所差旅费管理办法》(化物所发【2014】27号)规定,相关人员出差需要审批。为方便出差审批,图书档案信息中心通过与办公室、财务处交流讨论,开发了ARP出差申请及审批系统,实现了出差申请及审批流程的电子化,具体操作请参见“
ARP出差申请及审批流程操作指导”。
“ARP网上出差申请及审批系统”和《大连化物所差旅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大连化物所工作人员出差审批表》同时使用,出差人员可以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方式进行出差申请的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