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卡激活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09 | 供稿部门: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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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保职工:
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安排,为实现医保卡到社保卡的平稳过渡,从6月1日起,大连市将对此前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激活社保卡的人员限制其医保卡的使用。
在此提醒已经领取社保卡的参保职工,请尽快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到对应银行办理社保卡激活业务,激活社保卡后医保账户余额自动转入社保卡内。 因社保卡分批发放,尚未领取社保卡的职工,原医保卡正常使用。
联系人: 人事处 吴闯 84379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