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4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辽宁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4 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现组织2014 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申报工作。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一)“百”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百”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千”层次人选资格三年以上,年龄在45 周岁以下(1969 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学术成就卓著,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2、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国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

  3、系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如获奖等级略低于上述奖励,则须为两项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4、国家和省部级青年科技奖获得者、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持人、已培养出博士毕业生的博士生导师;

  5、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的科教工作者。

  (二)“千”层次人选选拔条件

  “千”层次人选申报者需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0 周岁以下(1974 年1 月1 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的、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省内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贡献;

  3、主持的科研项目曾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奖励;

  4、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课题和国家级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

  5、科技开发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6、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科技创新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二、名额和要求

  全省计划选拔百层次80 名、千层次160名,我所百层次5个名额,千层次6个名额。

  请每个研究室(部)积极推荐优秀人选,研究所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申报。

  请申请者于2014年5月28日前将电子版《辽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发送至yuhao@dicp.ac.cn

  联系人:于浩,84379235,yuhao@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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