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管理及支撑部门:
近日,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与条财局联合下发的《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并请按通知要求,尽快制定本部门2015年度因公出国计划及经费预算。请务必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各部门的《2015年年度出访计划表》电子版和纸质签字版反馈给科技处。
按照通知要求,2015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项目根据任务需要和人员身份实行分类管理,从事以下科研任务的因公出国,不计入本单位和个人年度出国批次限量管理范围,但仍需按照出访天数、人次和经费制定和报送出访计划和经费预算:
1.从事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科研项目的人员(必须在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中列明,含退休返聘人员),出国执行该项目书或课题任务书中明确列出的国际科研合作与交流任务;
2.出席重要国际科技类学术会议并担任大会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分会主席、做会议特邀报告、大会报告或分会报告;
3.在科技类国际组织任职或兼职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与其在该组织担任职务相对应的任务;
4.执行中央政府间多边科技合作协议的科研人员,出国执行协议中规定的国际科研交流与合作任务;
5.从事外方提供全额资助且外方背景可靠、不损害我方利益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任务。
不直接参与上述五类任务的科研人员,以及非专程出国执行上述任务的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仍按现行的外事管理规定的要求,实行限量管理。遇特殊情况,在维持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调整出访计划。临时出现的重要出访任务可从出访计划中调整,但不得突破总量。
已经批准和正在申报的2015年度出访任务纳入2015年度出访计划。
所内联系人:卢歆怡
联系方式:9175 luxinyi@dicp.ac.cn
附件:
1. 国际合作局、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报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的通知
2. 2015年出访计划和出国经费预算表
3. 《中国科学院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办法》(科发际字〔2013〕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