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5年度第二批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落实中央对台工作精神,大力推动我院与台湾地区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我院对台工作总体部署,院国际合作局港澳台办从即日起开放第二批2015年度在大陆举办两岸会议计划的申请。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于201543日前将今年下半年拟在大陆举办的两岸学术会议计划尽快报送科技处(已获批准立项的项目不需重复申报)。

    详情请见链接:http://www.bic.cas.cn/tzgg/201502/t20150226_4315407.html

    申报要求如下:   

  通过院ARP系统国际合作中的海峡两岸会议模块进行申报,并同时报送一份盖所章的纸质材料寄至院港澳台办。如需经费支持,请详细说明经费预算(注意:院拨付经费仅用于资助台湾学者应邀出席学术活动期间的费用,不含国际旅费)。会议申请获得院港澳台办批准后,请于会议召开前一个月通过ARP提交会议筹备情况,并在会议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会议总结。此外,会议举办地点如不在申请单位所在地,应有与会议举办地当地高校、学术单位或学术团体(或本院系统单位)联合办会的说明。会议筹备原则上应按批准计划执行,如需临时调整须报院港澳台办批准。   

  院港澳台办联系人:李芳芳 杜晓萌

  联系电话:68597510

  传真:010-68511095

  E-mail: ffli@cashq.ac.cn,xmdu@cashq.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10-58812010

    所内联系人:卢歆怡 84379175 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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