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精神,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财政部以及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印发了一系列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和经费管理办法。为符合国家要求,出访手续办理步骤有所增加,办理时间相对延长,为我所执行因公出国(境)访问任务的人员带来不便。
为了简化出访手续办理流程,降低研究组工作量同时又符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科技处设计开发了“大连化物所因公出国(境)访问登记系统”(以下称“系统”)。该系统将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启用。系统避免了基础信息的重复填写,实现了ARP填写内容的同步录入,并一次输出所有审批内容。
新系统登陆网址:科技处主页左边栏“因公出国(境)访问登记系统”
新系统使用方法详见附件:《大连化物所因公出国(境)访问登记系统使用说明书》,所内审批流程简单描述如下:
ARP系统填写-新系统导入并补充信息(保持VPN在线)-输出/打印表格-研究组审批-研究室审批-人事处(审批并领取人员备案表)-科技处(外事岗位/科技处处长)-财务处(对应窗口/财务处处长)-主管所领导审批-ARP添加附件并提交-科技处数据上报院。
新系统启用后,原国际/港澳合作交流项目申请表在线填写系统将停止使用,所内审批材料:因公出访事前公示表、因公出访事后公示表、人员备案表(人事处)、临时出访人员境外开支审批表(财务处)、超期审批表、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对外科技交流涉密人员登记表、对外科技交流人员保密义务承诺书和现职正、副局(所)级干部累计出国登记表等手续均在本系统中登记录入并输出。
联系人:卢歆怡
联系方式:89175 luxinyi@dicp.ac.cn
附件:《大连化物所因公出国(境)访问登记系统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