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现正式启动2016年度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和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

  一、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16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外(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两年。2016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其余资助经费由国外(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承担。国外(境外)拟接收单位机构或合作导师提供的资助经费原则上应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资助经费金额相同或接近。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人员视为派出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备案。

  二、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外(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6年度计划资助120人,资助经费为每人3万元,主要用于赴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

  请研究室(部)、在站博士后仔细阅读《通知》,在站博士后征求合作导师同意(需提供签字的证明),在职人员须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需提供签字盖章的证明),合作导师也可积极推荐优秀拟进站人选,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限,在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申报表》,扫描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2016年2月26日前将纸质版《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合订本一式2份报送至人事处, 《申报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发至yuhao@dicp.ac.cn

  申请派出项目的,请务必于2016年2月26日之前完成材料报送;申请学术交流项目的,根据个人意愿选择批次,并分别于2016年2月26日和2016年5月25日之前完成审核并报送。

  联系人:人事处 于浩

  联系电话:84379235

  电子信箱:yuhao@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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