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所第二次气体报警装置检测事宜的通知

  为了保障我所气体报警器有效运行,我所委托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对各组气体报警器进行检测,检测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声光报警声音,请大家不要惊慌,同时请所内人员相互转告。

  检测时间:3月1日至3月11日 8:00-17:00

  联系人及电话:刘海峰 9208/13940850916 姜福东 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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