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做好我所2016年度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16年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科发条财函字[2016]138号),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原始性科技创新。

  (2)对我院战略布局调整和重大科技创新活动有重要影响,能够显著提升相关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一百万至三百万元)科研装备研制项目。

  (3)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实验装置或样品仪器。

  (4)满足解决国家或我院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战略需求;具有国际或国内领先水平,能够促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发展,明显提升实验手段、带动学科发展、开拓研究领域;应用新原理、新技术,具有原始性、集成性创新特点,可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或有推广应用前景,能够提升国家相关产业或行业的技术等级,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

  (5)实行分类申报,主要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牵头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同时鼓励针对国家重大需求,自主研制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申报。

  2)青年人才类。青年科技人才是我院未来科技创新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我院35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青年科技人才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科研活动组织能力,院科研装备研制工作针对青年科技人才,采取单独申报、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3)联合申报类。强调项目策划,鼓励需求与技术强强联合,优势互补。此类项目应为院内单位研用双方的实质性合作,而非一般的联合研制。项目由仪器设备研发一方研制,所研制的设备使用权归需求提出一方所有。

  4)持续支持类。要求前期承担过院级科研装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验收已超过2年),且有重要科研成果产出,并有进一步装备研发需求(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持续支持有助于推动系列仪器设备持续突破,形成该领域的持续研发能力,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此类项目申请时应在实施方案“研制项目已有的研究基础和支撑条件”中重点阐述已有的相关支持、所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此项目提出的重要性。

  (6)限项申报,全所限报4项。

  (7)研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8)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原则上青年人才类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其它项目申请院支持经费不超过300万元。

  二、项目申报程序

  (1)上报研制项目实施方案。

  (2)科技处组织所内评选,择优推荐。

  (3)上报院条财局。

  (4)院条财局组织需求评审和技术评审。

  (5)签订研制项目任务书。

  请认真学习《中国科学院科研装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自身科研需要和技术基础组织准备研制项目实施方案(新格式)。实施方案要加强立项依据和需求分析,同时重点描述项目的创新性;项目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经费需求说明要充分,确保预算编制合理,预算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经费不要求自筹。

  请于2016年7月26日前提交研制项目实施方案,科技处定于2016年8月2日前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所内评选,择优(排名前4项)上报院条财局。

  联系人:张俊 E-mail:zhangjun@dicp.ac.cn, 电话:8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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