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科技副县(市)长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管理及支撑部门: 

  根据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选派科技副县(市)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组通字[2016]93号),现开展我所选派组织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处级干部、中层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人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现实表现比较突出,有一定发展潜力,热心为基层服务。 

  2、符合挂职县(市)发展主导产业所需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中层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本人自愿,身体健康。 

  三、挂职时间及要求 

  1、挂职时间为3年,从2017年1月至2019年12月底结束。 

  2、挂职期间,只转组织关系,不转工资和行政关系,派出单位保留编制和职务及各项福利待遇。 

  3、全职挂职 

  四、挂职岗位 

  挂职岗位详见附件1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向挂职工作的职工,填写《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登记表》、《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名册》,并将纸质材料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送人事处。 

  联 系 人:人事处  吴 闯 

  联系电话:84379341   

  附件1:选派科技副县(市)长需求领域及专业  

   附件2:《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登记表》 

         《符合科技副县(市)长选派条件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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