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补充征集2018年度STS双创引导项目建议的通知

各研究组:

  现转发中科院“关于组织补充征集2018年度STS双创引导项目建议的通知”(科发促函字〔201751号),通知如下: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有效推动中国科学院院属单位双创工作,支持院属机构通过创新创业的形式来实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现面向全所补充征集2018年度STS双创引导项目建议。

  一、征集原则

  STS双创引导项目主要支持院属研究机构通过创新创业的形式实现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对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为新创企业提供售后服务以加速其发展,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具体要求如下:

  1、候选项目必须是通过成立创新企业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企业成立的时间不早于2014年。

  2、成立的企业须要已经获得社会(商业)投资并到位(技术团队自行投资入股的视为获得投资)。

  3、成立的创新企业主导产品应以我院的科技成果作为依托,具有独特的技术优势与相应的知识产权。

  4、原则上研究所应占有合理的技术股份;对于研究所仅通过知识产权许可而不占有股份的,需提供充分的证据。

  二、组织要求

  1、本次征集为补充征集,我所作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承担单位限报不多于5项。

  2、已经征集过尚未立项的项目,如有新的补充内容,应作为新项目报送。

  3、项目建议书应针对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需求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明确的研究目标、科技服务目标和考核指标,提炼需要解决技术问题,突出研究重点;并如实反映与国家部委、地方、行业或企业的合作情况以及已有资源集成情况(包括与有关国家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关系)等内容。

  4、本次征集项目不设定预算控制额度,报送研究组应根据研究实际需求,结合现有支撑条件和自身情况,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需求;预算表参照《中国科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发条财字﹝2016169号)相关规定填报;本次提出的经费需求将作为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及立项后核定项目经费支持额度的重要依据。

  5、本次征集的项目为1年期项目,项目起止时间为20181月至12月。

  三、报送程序及要求

  报送采用网上和纸质形式。请有意向申报的科研人员在ARP系统中“STS项目管理平台填报《项目建议书》(见附件1)和《推荐项目清单》(见附件2),填写上传《STS双创引导项目自评报告》(见附件3)。

  网上填报:请于98日前,完成建议项目的网上填报(过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填报方式详见ARP系统内的填报说明。

  纸质材料:请于98日前,将相关纸质件反馈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

  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孙亮、刘丹竹;科学传播处(ARP管理) 张黎

  联系电话:843795758437917884379750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liudz@dicp.ac.cnlizhang@dicp.ac.cn

  附件:

  1、项目建议书模板

  2、推荐项目清单

  3、STS双创引导项目自评报告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