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成绩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 供稿部门: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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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我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二年级硕士生(2016级硕士生)学业奖的评选方式是根据在代培单位第一年学位课课程学习成绩即加权平均分进行评选(详见附件),请2016级硕士研究生(必须本人)于9月28日11:00之前到研究生部进行学习成绩的认定。
联系人:于晓
联系电话:8437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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