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底财务报销时间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1 | 供稿部门:财务资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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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组、职能部门:
为做好2017年度ARP系统年结和财务决算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各项经费的收支余状况,现就年终财务报销截止时间通知如下:
一、付款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
二、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只办理已借款的核销业务;
三、2018年1月2日至1月12日,只办理付款业务(仅限于电汇);
四、2018年1月15日起恢复办理全部业务。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迅速传达所有相关人员,抓紧清理核销各类借款(包括以前年度的借款),配合做好年终清欠及财务决算工作。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57号 邮编:116023电话:+86-411-84379198 传真:+86-411-84691570邮件:xxgk@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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