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与共赢发展,以科技合作为先导,在战略咨询、科研合作、转移转化等方面全面服务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根据2017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伙伴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中科院国际合作局现启动2017年度相关项目申报工作。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于截止日期前通过ARP报送。
一、支持重点
充分发挥现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重点支持:
1、通过“一带一路”科学组织联盟或“带路”地区机构间合作,搭建合作网络,服务战略咨询和支撑重大决策。
2、发挥我院科研和技术优势,牵头组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研究。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医药健康、环境与水资源、清洁能源、灾害防控、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区域性重大国际科学研究计划。
3、围绕“一带一路”经济发展需求和内生科技成果转化需求,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带路”地区的示范与推广,带动院内先进产能、适用技术和院属企业“走出去”。
二、资助力度
专项项目资助期3-5年,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项目申请应对本领域“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有全面且深入的了解和分析,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
4、ARP项目受理时间为1月25日-3月1日,3月1日17点后系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5、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可推荐最多1个项目报院。
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于2月20日下班前告知科技处。如果我所申请数量超过一项,科技处将组织所内评审。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89201 luxinyi@dicp.ac.cn
附件:
1.2017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申报指南
2.中国科学院“一带一路”科技合作专项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写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