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中国科学院研究所中层干部选拔聘用与管理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副处级岗位若干名。
一、部门职能及招聘岗位
以上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工资待遇按研究所有关规定执行。
二、任职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任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组织及协调能力。
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5、具有正常履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应聘职能部门正处级岗位的,应在副处长或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职能部门副处级岗位的,应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满3年或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4年,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应聘人员岗位任职经历计算日期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8、对部分岗位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人事处处长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或2年以上人事管理工作经历。
(2)财务资产处处长一般应具有4年以上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3)科技处、重大项目与质量处、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处长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经历,博士学位,并熟悉本单位的科研方向和承担项目情况。
(4)党务、人事、纪检、监察、保密、重大项目管理岗位的应聘人员,必须为中共党员。
9、能够任满一个聘期(5年)。
10、所内中层干部,在同一岗位任满10年的一般应进行轮岗或交流,在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基建部门任满10年的,必须进行轮岗或交流。
11、所外应聘人员还应符合以下条件:45岁以下;无亲属在我所工作。
三、招聘说明
1、应聘人员填写《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职能部门岗位应聘登记表》,发送至wuchuang@dicp.ac.cn。
2、对职能部门中层干部实施公开招聘。正处级岗位与副处级岗位同时组织招聘评审,应聘人员可以申报两个岗位(包括正处级和副处级岗位),答辩时以第一岗位为主。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人事处
联系电话:0411-84379341 联系人:吴闯
E-mail:wuchuang@dicp.ac.cn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4月7日
附:《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职能部门岗位应聘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