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9 | 供稿部门: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3-19 | 供稿部门:人事处
| 【放大】 【缩小】 | 【打印】 【关闭】
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选派中青年技术骨干参加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外专办发[2018]66号),拟申报相关培训项目者请于3月22日前将以下材料(一式三份)交送人事处:
1.通过“国家外国专家局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管理系统”填报并打印《出国(境)培训项目申请表》纸质文件。网址www.safea.gov.cn,用户名和密码请联系人事处。
2.《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学员推荐表》(见附件)。
3.学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或曾在国外有过半年以上工作学习经历的证明材料)。
6.参与相关重大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7.获得相关奖项证书复印件。
8.国外培训机构同意接收证明材料复印件。
联系人:夏镜航
联系电话:84379860
电子邮箱:xiajh@dicp.ac.cn
附件:新材料人才培养计划学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