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化物所与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共建大连中科双创研究院合作协议》,在甘井子区建设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向全市公开征集入驻项目。
一、项目申报领域
生命健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仪器研制等领域。
二、项目入驻条件
(一)项目主体需在相关领域拥有行业领先、技术含量高、产业化可行、市场前景好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创新型产品,并能对产业创新培育和转型升级起到良好的引领和促进作用。科技创业企业服务的项目,经评估后也可入驻基地。
(二)入住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项目,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的范围,市场化、产业化前景广阔、技术含量高、拥有产权明晰的科技成果或创新型产品。生产或研发过程中不产生大量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等。
(三)入驻项目包括种子项目、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
1、种子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产品或服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2)未来有明确的成立公司的规划。
2、孵化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有至少1项授权发明专利或发明专利申请。初创期项目,专利权人为项目公司,或公司已经取得该专利的书面许可。
(2)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创业团队主要人员持股比例不低于20%,入驻后第三年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00万元以上。
3、培育项目应具备如下条件:
(1)公司成立不足3年,实收资本1000万以上或年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公司入驻后,当年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
(3)公司或其母公司拥有至少2项授权发明专利,如专利权人是母公司,入驻公司需取得该专利的书面许可。
(4)入驻公司或其母公司与大连化物所已签署联合研发新技术、完善现有技术或共建相关技术的平台协议。
三、项目申请要求
入驻基地的项目主体向基地递交《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入驻申请表》和《商业计划书》。经大连化物所与甘井子区政府联合评审通过后入驻基地。
四、项目入驻要求
项目主体在入驻基地时,须将公司注册地址迁入基地,或在成立公司时,以基地作为公司注册地址。
五、项目征集时间
此次入驻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9日,请各申报主体按时完成项目材料(如附件所示,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工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孙亮、中科化物 陈瑞奎
联系电话:0411-84379575、84379791
电子邮箱:lsun@dicp.ac.cn、ruikui@dicp.ac.cn
附件:
1、大连化物所国家双创示范基地甘井子基地入驻申请表;
2、项目商业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