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及职能部门:
根据《中国科学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科研生产安全隐患排查与夏季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科发办函字〔2018〕55号)要求,结合我所《2018年度安全检查方案》以及实际科研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所安全隐患排查暨夏季灾害防范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7至8月
二、 检查范围及内容
我所各科研园区(星海二站园区、129街园区、西山湖园区、科技园以及长兴岛园区)同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包括:
1.各科研部门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针对危化品、气瓶、高压装置、高温设备以及实验室现场管理等;
2. 在建工程和维修改造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3. 公共设施设备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如变电所、能源楼气站、消防设施、空压机、避雷设施、各类特种设备等;
4.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风险控制情况,如研究生公寓、会议室等;
5. 科研园区内各参控股公司的安全管理情况;
6. 外场试验审批程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7. 其它相关安全工作,如危废暂存区、机房、各类库房、餐厅、山体护坡、排洪沟等。
三、 检查方式及分工
本次检查由综合管理处组织,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检查过程采取部门自查与检查组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
1. 科研实验及设施设备安全检查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各研究组、外协服务单位、智鑫物业等部门配合。
2. 在建工程及维修改造工程安全检查,由基建处负责组织,综合管理处、长兴岛园区综合处等部门配合。
3. 防雷防汛及消防安全检查,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智鑫物业配合。
4. 公寓安全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研究生部、人事处、智鑫物业等部门配合。
5. 科研园区内参控股公司安全管理,由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负责组织,综合管理处配合。
6. 外场试验审批程序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由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科技处、知识产权与成果处、重大项目与质量处配合。
7.其它相关安全工作,如危废暂存区、机房、各类库房、餐厅、山体护坡、排洪沟等,由综合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科技传播处、智鑫物业公司等配合。
以上相关检查在长兴岛园区的,由长兴岛园区综合处负责组织落实。
四、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次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本次安全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切忌应付、走过场,确保此次安全检查工作收到实效。
2.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以隐患为重点的全面自查自改,对无法整改的情况应及时上报。
3.统一汇总,落实整改。对各部门上报的安全隐患,以及检查组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统一汇总,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做好整改后的复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