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石油化工联合基金(以下简称“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目的是紧密围绕我国石油、石化领域战略发展面临的若干重大技术难题和关键科学理论问题,开展基础性、前瞻性、创新性和应用导向性的研究,促进知识与技术、院所与企业的协同创新,培养石油石化科技人才,进一步提升我国石油石化工业的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1.2018年度资助计划和研究方向

  2018年度本联合基金拟资助重点支持项目5-8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240-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拟资助培育项目20-25项,直接费用资助强度50-7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研究期限应填写“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重点支持项目

  1)石油化工催化和分离新材料;

  2)高附加值聚烯烃树脂;

  3)高性能合成橡胶;

  4)新型生物基材料及生物降解材料;

  5)石油化工中的化学工程基础;

  6)炼油过程中的分子管理工程基础。

  (2)培育项目

  1)炼油向化工转型新技术;

  2)新一代高附加值合成材料及产品技术;

  3)天然气制高附加值化学品技术;

  4)氢的制取、储存及利用技术;

  5)新型石油化工催化材料;

  6)石油化工反应与分离工程基础;

  7)清洁安全生产技术。

  2. 申报注意事项

  (1)本联合基金申请书报送日期为9月10日至14日16时;

  (2)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或“培育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石油化工联合基金(A类)”;“申请代码1”选择B08,“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领域自主选择相应的申请代码;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包括本单位公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方式: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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