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研究组: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了《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请有意申报的研究组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材料,并于2019年1月3日前通过ISIS系统申报。

  一、2019年项目征集说明

  (一)资助领域及说明

  经协商,2019年的合作领域如下:

  数学(申请代码:A01)

  物理(申请代码:A03、A04、A05)

  化学(申请代码:B01、B02、B03、B04、B05、B06、B07、B08)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D01、D02、D03、D04、D05、D06、D07)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E01、E02、E03、E05、E0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F02)

  中方申请人请根据以上合作领域选择一项申请代码填写,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资助年限

  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19年批准项目的执行期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

  (三)资助经费及说明

  2019年将资助的合作研究项目数量为35项左右,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直接费用不超过200万元人民币的经费资助(请注意: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将不予受理),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等。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对等的资助经费。

  二、申报要求

  (一)双方科学家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中方申请人须按照本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向我委提交申请,以方合作者应按照ISF的要求同时向ISF提交申请,对于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中方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是: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SF(中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三)中方申请人除了在线填写提交中文申请书以外,还须同时以附件形式提交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的英文申请书的副本。无此英文申请书副本的,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中方申请人将电子版中文申请书及附件在线提交后,须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书(PDF文件)及附件。电子版申请书及其附件须经依托单位科研处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登陆ISIS系统审核确认后提交。纸质申请书(含附件)经申请人签字、依托单位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亚非与国际组织处不直接接收项目申请材料。

  (五)受理时间:ISIS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1月4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集中接收期为2018年12月31日至2019年1月4日下午16时,纸质材料的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以方合作伙伴须在以方截止日期前同时向ISF提交申请。

  注:“NSFC-ISF(中以)合作研究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3项的查重范围。

  三、所内联系人:

  联系人:科技处 卢歆怡

  联系方式: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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