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大连化物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化物所发〔2015〕50号)及我所考核评价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提前做好准备,迎接考核。
一、 考核组织及时间安排
二、 考核要求及具体安排
(一)B类组群研究组组长和研究室正高级人员考核
B类组群研究组组长和研究室正高级人员考核由人事处每两年组织一次,附件“2017年B类组群研究组组长和研究室正高级人员考核名单”中的人员,除2017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外,本年度不再组织考核(2017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参加本年度学委会考核),未在名单中的B类组群研究组组长和研究室正高级人员,由所在研究组/室(部)组织考核。
(二)研究组其他人员的考核
1、考核由研究组组织,可以多个研究组联合组织,考核形式不限。
2、请每位考核评委填写《研究组职工考核评价表》,以研究组为单位填写《研究组职工考核结果表》,各研究组于2019年1月25日前将所有考核评委签字的上述表格交至人事处。
(三)职能部门人员考核
1、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报告10分钟,回答问题5分钟。
2、各部门负责人主要围绕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报告一年的工作进展、成果及创新性亮点工作等。
3、职能部门须总结本部门开展保密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保密职责情况,以及本部门廉政建设情况。
4、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其中,优秀评审由本人自愿提出申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名,由所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委员会进行评价,各部门不组织评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不超过职能部门总人数(不包括部门负责人)的20%。
(四)《年度考核登记表》的相关要求
1、所有在岗职工均需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所有涉密人员需要在年度考核表中填写履行保密责任的情况,并将本人当年保密考核的结果单独列为一条写到考核表的个人总结中。
2、研究组组长负责填写除本人及人事处组织考核的正高级人员外的本组其他职工的考核结果;研究室主任(部长)签署除本人外本室全部职工的考核意见;研究室主任(部长)、研究组长及人事处组织考核的正高级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填写。
3、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根据考核结果填写。评审为优秀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由人事处填写。职能部门负责人填写除本人及评审为优秀的工作人员以外的本部门职工的考核结果。
4、所有考核表均须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5、事业编制外项目聘用人员填写《编外项目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填写考核结果,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6、请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将由各负责人和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的考核表,于2019年1月25日前报人事处。
三、研究所冠名奖推荐
请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在个人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冠名奖励办法》的相关要求推荐研究所冠名奖,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推荐表报送所工会lxj@dicp.ac.cn。(其中,特别贡献奖和产业发展贡献奖由相关部门提名推荐,其他奖励由所在部门申报或相关部门提名推荐。)
联系人:夏镜航
联系电话:84379860
电子邮箱:xiajh@dicp.ac.cn
附件:
1.《大连化物所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2. 2017年B类组群研究组组长和研究室正高级人员考核名单
3. 研究组职工考核评价表
4. 研究组职工考核结果表
5. 年度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6. 编外项目聘用人员考核登记表(A4纸双面打印)
7.《大连化物所冠名奖励办法》
8. 冠名奖推荐表(集体)
9. 冠名奖推荐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