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政策解读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并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职业年金作为补充养老保险。为让各参保职工及时了解新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有关政策,拟计划开展有关政策解读,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1:00

    地点:能源楼会议中心学术报告厅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涉及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欢迎全所职工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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