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保密宣传月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

  198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施行,至今已整整三十周年,期间《保密法》于2010年4月29日修订,新《保密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国科学院安全与保密工作责任制规定(试行)》精神,为全面宣传《保密法》,使全所职工和学生掌握保密法基本内容,将保密工作融入日常工作及生活,借保密宣传月之机,组织开展系列保密知识征集评比活动——“漫画保密、诗歌保密、演讲保密、成语寻密”。

  一.活动征集要求:

  1.“漫画保密”具体要求,以漫画的形式宣传保密。

  作品能够反映保密法规、保密常识、保密工作现状、保密文化等,一定要包含保密元素;

  写明漫画名称,漫画解释,可以手绘或电子绘图;

  以jpg图片形式提交电子版。

  2.“诗歌保密”具体要求,以诗歌的形式宣传保密。

  作品内容围绕保密管理内容,结合我所实际,可介绍保密工作现状,可宣传工作流程,也可为宣传保密警示内容;

  文字表达要简洁明快,易于传播;富有创意,引人关注;

  以doc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

  3.“演讲保密”具体要求,以演讲的形式宣传保密。

  可以自行创作诗歌并朗诵演讲;

  也可以朗诵已有作品(保密警示语);

  以MP3音频形式提交电子版。

  4.“成语寻密”具体要求,查找反映保密内容的成语。

  成语要能够符合日常保密宣传警示要求,与日常业务工作有关联为佳;

  提交的成语作品中不能有“秘”字及“密”字,真正做到保密工作悄无声息,无处不在;

  写出成语,注明成语出处,然后在成语后解释该成语与自己日常保密工作的联系,或者是通过该成语得到哪些保密工作的启示及警示;

  以doc文档形式提交电子版。

  示例:

  成语:守口如瓶。

  出处:宋·周密《癸辛杂识别集》下:“富郑公有‘守口如瓶,防意如城’之语。”

  解释说明:对于自己知道的秘密绝不向他人泄露,作为涉密人员,要时刻警示自己祸从口出,无论是和朋友还是家人,不该说的话绝不轻易说。

  5.请坚持自我创作,严禁抄袭。

  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5月22日。

  三.参加人员:全所职工及研究生。

  四.报送方式:按具体要求以电子版发送到保密处指定邮箱,在邮件“主题”处,明确“保密征集”。

  联系人:郭明彦、丛浩仟

  电子邮箱:guomy@dicp.ac.cn 、conghq@dicp.ac.cn 

  五.评选与奖励

  保密处将组织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根据作品数量,最终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活动,本次活动的组织参与情况,作为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计入部门和个人年终保密工作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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