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外专项目等三类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现组织申报2019年度辽宁省“外专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外专项目。申报人应为拥有外国国籍的专家,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一般应在外国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2019年在省内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工作时间核算截止至2019年10月31日),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外国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拥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在外国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或专业组织担任中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具备推动企业技术攻关、开发创新产品、提升管理水平和培养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外国创新创业人才。
4.我所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
(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项目计划聘请的外国专家数量一般在2人以上,每名专家2019年在辽宁省内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专家团队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专家团队成员专业应相互关联或具有互补性,能够通过协同合作促进工作目标的完成,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需求,引进具有创新能力的外国科技领军人才,突破关键技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2.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支持引进各类外国急需紧缺人才,推动生产工艺和产品设计取得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3. 围绕农业科技创新发展,支持能够引入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农业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发展。
4.围绕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引进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推动医药卫生、金融保险、生态环保等行业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
二、申报材料
(一)外专项目。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申报人附件材料。申报人附件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或论著2至3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
6.领导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材料;
7.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重点外国专家项目计划。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外国专家个人材料,项目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重点计划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外国专家个人材料包括: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护照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4.海外任职材料;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或论著2至3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和奖励证书复印件。
英文版申报材料需附中文说明。
三、有关要求
1.同一名外国专家只能申报1个类别计划,申报“兴辽英才计划”的外国专家不能重复申报“外专项目”。 入选“外专项目”专家或重点外国专家项目,省财政每项给予20万元经费资助。
2.项目申报使用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先行注册“申报单位二级用户”,经审核后,方可进行项目信息填报。系统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如涉及敏感信息的项目或专家,请直接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及光盘。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