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弃物管理的通知

  鉴于近期出现的危险废弃物收集不规范现象,为了避免类似问题,顺利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经与危险废弃物处理公司沟通,提出如下要求:

  1.按照废液桶颜色分类收集废液,其中蓝色为有机废液,红色为酸性废液,绿色为碱性废液。如实验室产生的酸碱废液数量较小,可以选用实验室内空瓶收集,但需做好标识。

  2.废液收集时务必关注相互混合可能发生反应的情况,保证废液在收集和运送过程中的安全性。

  3.具有挥发性的废液在桶内的收集量不应超过桶体的3/4。

  4.无机强酸液体需经中和或稀释后收集,不得将强酸直接收集。

  5.有机酸需与氧化性无机酸分开收集。

  6.固体药品或样品需做好包装,用中文清楚标明主要成分和危险性,不得无标识处理。

  7.纽扣电池在处理前需进行独立包装。

  8.所有废液桶、含废液的容器在送给废弃物处理公司前,需用中文在桶体或瓶体上标明部门和主要成分。

  9.废弃物的集中处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其中山上时间为:14:10-14:40;山下时间为:15:00-15:30,各组务必在对应时间段运送危险废弃物。

  10.如遇特殊情况,危险废物运送车迟到,请耐心等待或与综合管理处联系,不得将废液遗留在收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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