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为进一步做好在所工作、学习相关人员的餐补发放工作,现将发放流程统一规范如下:
1.自7月起,餐补统一在上月末打入个人餐卡,餐补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2.餐补发放对象包括在职在岗职工(以下简称“职工”)、博士后、在所内学习的具有我所学籍的非定向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与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联合培养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联合培养研究生”)及项目聘用人员,其中职工、博士后、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的餐补费用由所承担,项目聘用人员的餐补费用由研究组承担。
3.职工、博士后和项目聘用人员的应发餐补人员名单由人事处提供,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应发餐补人员名单由研究生部提供。人事处和研究生部每月末将人员变动名单提供给综合管理处。
4.研究组因项目聘用人员发生变动需要调整应发餐补名单时,可于每月25日前将变动情况(人员增加或减少等信息)提交人事处,未变动人员不需提供。人事处汇总后提供给综合管理处,以调整下月餐补发放名单。
5.项目聘用人员餐补费用,由综合管理处定期核算后通知研究组到财务资产处结算。
6.研究组给组内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发放餐补,参照项目聘用人员办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海涛(综合管理处)、刘畅(人事处)
联系电话:84379202、84379103
电子邮箱:linht@dicp.ac.cn、liuchang@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