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现转发大连市发改委《关于组织实施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大发改高技字〔2019〕579号),相关申报事项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围绕《大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规划》中明确的重点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及相关服务业。
二、申报要求
建设单位应在本行业具有明显技术优势,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拟建的工程研究中心在申报时,建设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投资(主要为研发设备投资)占工程研究中心总固定资产投资控制在20%以内;工程中心采取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式。请按照《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如附件1所示)的具体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如附件2所示。
三、申报时限
请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组与9月10日前,将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文志勇
联系电话:84770780
电子邮箱:zywen@dicp.ac.cn
附件:
1、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
2、大连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