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室(部):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管理办法》、《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2019年度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人员范围
辽宁省内企事业单位(含中直驻辽单位)中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均可申报。
在辽全职工作2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外籍专家,可申报“兴辽英才计划”培养类项目。
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国防军工领域涉密人员、在资助期内的“兴辽英才计划”“辽宁省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等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团队)不在申报推荐范围。
二、申报项目及平台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项目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海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其中,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教学名师。
1.杰出人才申报推荐平台设在省委组织部;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平台设在省科技厅;
3.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推荐平台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平台设在省委组织部;
5.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平台设在省科技厅。
三、有关要求
1.同一申报人只能通过1个平台单位申报“兴辽英才计划”中的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19年7月1日。各项目的申报条件、渠道、程序及有关材料等具体要求见本通知附件1-5。
2.申报材料需完整规范,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申报完成后,不接受补充材料。申报人应客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报由省人才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同时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3.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作出书面说明,承诺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泄露商业秘密等行为,不违反相关国家兼职取酬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等,对不能提供书面承诺的,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杰出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申报书》或《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书》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人需在申报书承诺栏中亲笔签名。
《申报书》(双面打印)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各2份。
电子版材料需提供光盘1张,包括《申报书》(Word表格)、《汇总表》(Excel表格)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扫描成2个pdf文件,即身份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1-4)和成果证明材料(申报附件材料5-10)。如破格申报,需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破格说明材料。
“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青年拔尖材料清单
2.创新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材料
本年度采用网上申报方式,依托“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操作。申请人使用申报单位二级用户账号进行申报,注册账号请妥善保管,今后进行项目管理、合同签署及结题时将使用同一账号。
系统填报时要求提交的附件材料要扫描存储为PDF格式,并含有关印章或签字等相关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作为判断其资格和水平的主要依据。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兴辽人才计划”创新领军、创新团队材料清单
3.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申报书》(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汇总表》、《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候选人情况一览表》、申报人个人业绩、贡献证明材料。
《申报书》(双面打印)和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各2份,上述材料电子版需提供光盘1张。
“兴辽英才计划”百千万领军人才材料清单
4.申报时间节点:2019年8月23日
5.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
1.杰出人才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3.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4.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
5.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