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国际人才计划2019年度第二次验收核销的通知

各研究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国际合作局关于启动国际人才计划2019年度第二次验收核销的通知,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将对2018年度至2019年度的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开展验收核销工作。

  一、验收核销范围

  按照项目编号所示年度(如:2019DM001为2019年度项目),此次核销范围包括:2019年度的已执行完毕的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项目;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国际博士后项目。

  二、核销说明

  1、2019年度已执行完毕的国际杰出学者、国际访问学者本次办理结题核销。未执行完毕的,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执行完毕并办理结题核销,之后不再接受核销申请。

  2、2018年度和2019年度的国际博士后项目,如已执行超过(含)6个月本次可进行中期验收,核销已发生费用;执行未满6个月,于2020年9月进行中期验收核销,待项目执行完毕后进行结题核销。

  3、国际杰出学者最短一次来华时间不得少于1周,国际访问学者最短一次来华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国际博士后最短一次来华时间不得少于1年。一次来华时间未满以上要求的,不予拨付经费。

  三、核销填报要求

  1、所有材料均通过ARP上报,提交国际合作主管詹科萍,无需提交纸质件。

  2、未按项目立项通知要求填写“工作绩效考核”的项目,需完成上报且经中科院国际合作局审批通过后,才可进行验收核销。

  3、请在ARP国际人才计划-“中期核销”或“结题核销”模块下逐项认真填报。各项开支的财务支出明细或流水账单盖所财务章后(非单位公章)通过附件上传,支出明细中应包括:外宾姓名、在华工作时间、开支科目名称、单项金额、总额,各项开支金额应与附件账单对应、正确,以人民币为单位进行核销。未上传附件和未盖财务章的不予核销。

  4、未达到资助标准的按实际支出经费核销,超出资助标准的按标准核销。可核销开支范围:工资、保险、国际旅费(杰出学者可有食宿费用),其他开支项目不予核销。

  5、所有结题的项目(中期验收项目暂无需提交),外国专家均须写一份600-1000字词左右的在华工作感想(附件2)并提供至少四张工作照(高清照片,不低于400万像素),参照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感想优秀文章参考(附件3),通过“结题核销”模块以附件形式分别上传,主要分享在华工作感想和生活故事,非学术性结题报告。未提交的项目视为结题验收不通过,计入信誉评价体系。

  6、按照项目立项通知要求,国际人才计划项目在执行期间,须在国际人才交流平台seminar模块发布项目报告会信息,方可进行结题核销。

  7、为了确保准确无遗漏,请各研究组将本组参加此次核销的所有项目汇总,填写表格(附件1),9月25日前将Excel版表格发至zhankp@dicp.ac.cn。此汇总表只做备份及查漏,不作为核销依据,以ARP提交的核销材料为准。

  逾期未在ARP填报并报送项目汇总表的,将视为自动放弃,不予拨付经费。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国际杰出学者和国际访问学者只进行一次结题核销,已填报过的项目,不可再填报。国际博士后两年期项目,分两次进行核销和拨款,即:中期结题和结题核销。如此次为第一次办理核销,请填报“中期结题”模块,待项目执行完毕后再进行最终的“结题核销”的填报。

  2、项目提前终止或因故取消以及变更合作者的,应于每年10月1日前填报“重大事项变更”申请,按ARP提示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批准后方可按变更执行及核销。有关访问时间的推迟或提前,在项目实施总时长不变的情况下,无需进行变更申报。未进行变更申请,自行终止或取消的项目,计入信用评价体系,作为以后立项的参考。

  3、项目执行完毕后未按期进行中期或结题核销的,中方合作者两年内不得在申报国际人才计划项目。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0411-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1:2019年度核销项目汇总表 

  附件2: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感想 

  附件3:外国专家在华工作感想优秀文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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