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第三季度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职能部门:

  根据大连市《关于开展我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214号)规定,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年龄在50周岁以下,且符合当年发布的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中相应产业、行业紧缺岗位职责条件。

  (二)在连工作。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一式五份)和《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推荐认定情况一览表》及有关附件一套(需同时报送电子版,附件材料需为PDF)。附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证明复印件、劳动或聘用合同复印件、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收入(纳税)证明以及享受的各类人才政策待遇情况说明等。上述材料原件请提前备好,计划于12月初审核使用。

  其中专业技术职务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收入证明可到人事处开具。

  三、申报时间

  请申报者于11月2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吴闯

  联系电话:84379341

  电子邮箱:wuchuang@dicp.ac.cn

  附件1: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认定申请核准表 

  附件2:大连市引进城市发展紧缺人才推荐认定情况一览表 

  附件3:2019年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开发目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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