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化物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现启动研究组事业编制岗位招聘考核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人才测评
1、参加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审查收到邮件通知人员(11月15日前通知)。
2、测评时间与地点:11月20日8:30至10:30 研究生大厦(C座)二楼电教室。
3、测评内容:职业能力测试、性格测试 。
4、相关要求:请携带2B铅笔、本人身份证、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前30分钟到场进行审查,在读学生须开具在读证明或持学生证及复印件。
二、面试答辩
1、面试名单公布:11月20日11:00后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答辩人员的名单。
2、面试答辩评审:11月21日8:30在大连化物所行政办公楼第一、二会议室举行面试答辩评审,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信息将通过人事处网站公布。
3、相关要求:面试采取PPT汇报形式进行,报告时间8分钟。报告的内容围绕个人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相关工作基础和对岗位认识及未来工作设想等方面。竞聘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答辩时须回避。请答辩人员务必于11月20日17:00前将PPT(文件名:面试序号+姓名,大小勿超过10M)发至recruit@dicp.ac.cn。
三、聘用部门考核
1、考核名单将于11月21日14:00后在人事处网站公布。
2、相关要求:聘用部门须组成由聘用部门负责人和职工且不少于7人的考核小组对通过面试答辩人员进行部门考核。考核形式根据岗位需要自主决定,具体时间要求、地点、顺序等由聘用部门自行通知。
3、考核所需材料请在考核通知中下载,并于11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
四、其他说明
1、根据《中国科学院特别研究助理制度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9]24号)和《大连化物所特别研究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化物所发[2019]80号),研究所聘用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其中博士后经历院内、外均可。本次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拟聘者如无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只能选择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入职,或放弃拟聘资格做本所博士后。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制度,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禁以各种方式违反、规避公开招聘有关要求。
3、对不满足考核评审条件的岗位,将取消本次考核评审资格,满足条件后再行启动。
4、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邮件畅通并及时关注有关通知发布,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有关影响自负。
5、请收到邮件通知者于11月15日17:00前邮件回复是否参加本次招聘。
联系电话:0411-84379235
电子邮箱:recruit@dicp.ac.cn
附件:启动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