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的通知

  按照《大连化物所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条例》规定,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2019年度科研成果原始数据核查工作。

  一、核查范围

  1.公开发表的论文。

  2.鉴定、验收或登记的成果。

  3.被质疑的研究成果。

  4.课题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

  二、抽样规则

  1.每年核查独立运行研究组总量的1/3,3年完成一个循环。

  2.每个研究组核查成果1项,B类组群核查2项。

  3.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随机抽取研究组并确定被核查成果。

  三、组织实施

  监审处组织确定核查专家,并与核查专家签订《保密承诺书》。核查专家主要包括学风道德委员会委员及以核查专家或观察员身份参与过核查的中青年科学家。观察员主要由新任研究组长、引进人才担任,旨在提升他们对学风建设的重视和了解。

  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系接受核查研究组,确定现场核查时间。现场核查前,学风道德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核查专家讨论核查的操作细节,统一核查标准。  

  2019年度核查研究组及成果清单见附件

  联系人:张俊

  联系电话:84379719

  电子邮箱:zhangjun@dicp.ac.cn

版权所有 ©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本站内容如涉及知识产权问题请联系我们 备案号:辽ICP备05000861号-1 辽公网安备21020402000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