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组:
根据《大连化物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化物所发〔2018〕71号)《大连化物所特别研究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化物所发〔2019〕80号),现开展大连化物所2020年人员招聘计划征集工作。
本次2020年人员招聘计划岗位征集,包括事业编制、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编外项目聘用等岗位类别,请各研究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请设置相关岗位。
请填写《大连化物所2020年人员招聘计划表》(分3类表单),于2019年12月27日前,将电子版(文件名注明研究组)发送联系人信箱,纸质版签字后送交人事处。
说明:
1.现有事业编和博士后岗位将转入2020年招聘计划,不需重复提交。
2.根据《大连化物所特别研究助理管理办法(试行)》(化物所发〔2019〕80号),研究所聘用的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原则上应具有不少于一个聘期的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其中博士后经历院内、外均可。研究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拟聘者如无特别研究助理经历只能选择非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入职,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可放弃拟聘资格做本所特别研究助理(含博士后)。
3.特别研究助理(博士后)聘期结束应聘研究所事业编制岗位的,按《大连化物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招聘实施细则(试行)》(化物所发〔2018〕71号)有关要求参加招聘,可不受应聘人数拟聘人数比例限制。
联系人:于浩
联系电话:0411-84379235
电子邮箱:yuhao@dicp.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