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论文绩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 | 供稿部门:科技处、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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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组:
为加强政策引导,提高导师招收高水平联合培养研究生的积极性,鼓励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文章成果产出,经所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联合培养研究生发表的有我所产权单位的论文,在研究组绩效考核中均视为第一产权单位论文,按论文影响因子×1的系数折算;同时在科技论文管理系统中,按照《大连化物所科技论文发表前审查规定》要求,上传论文发表审查表及论文数据出处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