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室(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14号),现组织我所2020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和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选的推荐工作。

  一、选拔条件

  (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

  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大连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推荐人员应为专业技术人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科学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我市经济发展;或者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在连中省属企事业单位参评享受大连市政府特殊津贴,应重点考察其为大连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

  (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

  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近5年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做出了突出贡献,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我市重点建设工程或重大项目的启动、建成、投产和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2.积极提供先进技术、管理理念和经验,为我市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发展解决关键技术、管理等方面难题,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为我市企业发展、科技创新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为我市积极培养人才,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5.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招商引资和人才交流做出特别贡献。

  6.热心我市的发展与建设,做出特别捐赠。

  二、推荐名额及申报程序

  (一)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下简称“市特贴”人员)

  选拔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已享受“国特贴”的人员不列入选拔范围;已享受过“市特贴”且享受时间满4年的人员,如有新的贡献可列入选拔范围;未在大连落户的人员,应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3年的工作合同。本次选拔名额为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才45名(含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才5名),高技能人才5名。我所可推荐2名。

  (二)市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以下简称“特聘专家”)

  选拔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柔性引进(特指户籍和工作关系不在大连市),以兼职聘用、合作开发、人才培养等形式为大连建设贡献智力的国内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本次选拔名额为10名。我所可推荐2名。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技能工作的,担任省(部)级领导职务或享受省(部)级领导待遇的人员,以及2020年2月5日(人社部函〔2020〕12号文件印发之日)前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不列入此次推荐选拔范围。

  (三)请申请人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202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或《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情况登记表》《2020年申报“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一览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ankp@dicp.ac.cn,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人事处。

  (四)申报时间节点:2020年5月18日。

  (五)申报材料不得包含涉密内容,涉密人员申报材料须经保密审查通过后提交。

  联系人:詹科萍

  联系电话:84379012

  电子邮箱:zhankp@dicp.ac.cn

  附件:填写材料及上报要求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情况登记表》 

  《2020年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览表》 

  《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情况登记表》 

  《2020年申报“特聘专家突出贡献奖”人员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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