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2020年度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研究组: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计划要求,推动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和创新发展,促进原创性科技创新成果产出,院条财局将继续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科研仪器设备自主研制。按照《中国科学院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以满足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为目的,应有独到的设计思想、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和明确的验收指标,并能产出实用的科研仪器设备。对已有技术基础、能有效解决我国受制于人问题的科研仪器设备及核心关键部件的项目,我院将优先予以支持。

  二、2020年项目继续实行分类申报,申报时要明确提出申报项目的类别。包括:

  1.单独申报类:项目申请单位能够完成仪器设备的研制工作,并利用研制出的仪器设备开展科学研究。

  2.联合申报类:院内单位研用双方开展的实质性合作。项目原则上由应用单位牵头,研制单位作为项目合作单位,研制仪器设备的所有权归应用单位所有。

  3.持续支持类:已验收的院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项目(原则上通过验收已超过2年),应用运行情况良好,有进一步技术功能创新拓展的项目(不是简单的升级改造)。

  4.青年人才类:针对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继续采取项目单独评审的方式进行倾斜支持。

  三、本年度继续严格实行按法人单位限项申报,我所限申报5项。

  四、项目申报院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其中青年人才类项目不超过200万元。请严格控制购置设备费,预算评审核减超过20%的项目将不予支持。项目执行周期一般为2年。

  五、申报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于6月10日前发送项目简介电子版(附件1)至luxinyi@dicp.ac.cn用于所内初评,评审结果拟于6月15日前通知申请人。

  通过初评者请于6月28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签字盖章后通过新版ARP系统科研条件模块统一上报(上报方式见附件3),同时将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luxinyi@dicp.ac.cn,超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卢歆怡

  联系电话:84379201

  电子邮箱:luxinyi@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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